上报信息管理:采用元数据的规范标准,对来自政府各部门,如: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信访局、安监局、卫生局、稳定办、教育局、住建委、社保局等相关部门,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、非法上访行为、安全责任事故、群体性事件、民事诉讼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、被媒体炒作的责任事件进行规范的信息上报管理。
上报信息审核管理:采用工作流引擎进行管理,上报员填报入系统后,其单位主管领导须对本单位上报员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,再经过上级政府领导审核通过,则上报数据进入社会稳定指数评价系统进行指数运算。
社会稳定指数计算:根据市县区、直属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三大类单位,进行上报数据的有效性检查,经过检查通过的数据通过社会稳定指数数学模型来进行计算,并结合GDP差距、人口差距等因素进行指数公平性修正,最终生成各地区和单位的社会稳定指数,并汇总形成地区总的社会稳定指数。
通报和预警管理:系统对社会稳定指数的计算,然后通过分析研判形成书面文件对各评价对象进行通报和预警,形成包含对各评价对象及全市的社会稳定情况、形势分析、走势预测以及工作要求,增强各市县区抓政法稳定工作的压力感。省去了过去的文山会海,工作督导,调动了市县区抓稳定工作的积极性,使各单位的工作自觉变被动为主动,从而起到了“增压器”和“指挥棒”的作用。
系统管理:通过采用easySite 内容管理平台进行构建,支持包括组织管理、用户角色权限、信息管理、元数据管理、目录资源管理、搜索管理、统一认证管理、日志管理、信息交换管理和系统配置管理等功能,实现社会稳定指数系统的可扩展的支撑管理。